学校各单位:
经学校研究决定,定于11月28日(本周三)下午,赴豫南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,现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:2018年11月28日(本周三)下午3:00
二、地 点: 豫南监狱
三、参加人员:全体校级领导班子成员;全体中层(含享受中层正职待遇)干部
四、要求:
1、本周三下午2:20在综合楼前集合,2:30乘大巴前往豫南监狱;
2、参加活动的所有人员不得携带手机、照相器材、银行卡、现金、打火机、香烟等物品;
3、无法参加活动者,请于本周一下午五点前履行请假手续,并报学校纪委418室备案。
纪委
2018年11月26日